学校根据复试成绩分方向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测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10%,综合面试和复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为复试考核合格,复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政治考察、体检、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凡复试合格,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确认并接受,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在我校主页招生信息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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