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和校址。学校全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 报名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二)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
(三)已被2021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或者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
(四)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条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中学申请,由所在中学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具体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对于在2020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须在5月20日前寄送申报材料;对于2021年比赛获奖的考生,须在7月20日前寄送申报材料(通过EMS快递邮寄,在截止日期之前寄送到我校,逾期不再办理)。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自行备份。学生情况材料包括: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和《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一份(要求打印稿水印清晰可见);
(4)体检反馈单(或体检表)一份。
第六条 考生参赛所获奖项应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关或相近,我校根据当年招生专业、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及参赛获奖项目,确定拟录取专业。
第七条 经我校审核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将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八条 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571-86929912。
第十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免试升学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二条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查询。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5126932、85128623
招生主页:http://zs.***.cn
电子邮箱:jmzs@***
微信订阅号: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zjjmzs)
2022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总则
第五条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中学申请由所在中学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具体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对于在2020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须在5月20日前寄送申报材料对于2021年比赛获奖的考生须在7月20日前寄送申报材料通过快递邮寄在截止日期之前寄送到我校逾期不再办理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自行备份学生情况材料包括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和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一份要求打印稿水印清晰可见4体检反馈单或体
第十一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2在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技
第四条报名条件一符合浙江省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二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三已被2021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或者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四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第三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第四条报名条件一符合浙江省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二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三已被2021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或者单独考试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21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由文化和旅游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公办高等旅游院校学校现为全国唯一的旅游类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唯一的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院校是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育人成效50强院校是国家4级旅游景区是中国旅游教育五星联盟院校之一同时也是第一所通过
第十四条招生咨询及查询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联系电话招生主页电子邮箱163微信订阅号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附件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862浙江省招生代码0052第三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第四条办学地点杭州萧山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学知路151号绍兴上虞校区绍兴市上虞区五星西路111号第五条学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资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备案第六条学校创建于19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代码12861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和交通运输类学科为主财经商贸类文化艺术类新闻传播类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已成为国家双高计划高职学校档前十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育部53所国家高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院校之一是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单位有留学生及港澳台招生资格高校浙江省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和校址学校全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第四条报名条件一符合浙江省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二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三已被2021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或者单独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