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上述生源硕士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4.具体报考条件请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相关网上公告。

202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计划

202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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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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