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大学校发(2020)154号)执行。
2、推免奖学金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145号)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院将按规定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023-65102009(肖老师)邮箱:gyy65102006@***
申诉电话:023-65102076(胡老师)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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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大学校发2020154号执行答案来源于2022年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3其他奖助金各项专项奖学金按照相关具体文件执行答案来源于2022年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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