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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庄学院专升本总则

2021年枣庄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3-20 01:21:54 解决时间:2022-01-01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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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枣庄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枣庄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遵循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成绩相结合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枣庄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枣庄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0904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 邮编277160

第九条枣庄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枣庄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委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接受举报和投诉。

第十二条招生报名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专升本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提档比例: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的比例提档。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高校推荐考生按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分相同的考生,依据考试院确定的考生位次择优录取。

达到我校同专业录取标准的自荐考生全部录取。

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和建档立卡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新生复查:专科学习期间有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且报考前未解除处分的,或者2021年8月底前未能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并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专升本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由学校负责清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枣庄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十九条颁发证书: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为“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条转专业政策:专升本类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学生因故中途退学,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奖助措施: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对以枣庄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枣庄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2-3786721、3786037

招生投诉(监督)电话:0632-3786798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

邮编:277160

邮箱:zzxyzsb@***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http://zsb.***.cn/

答案来源于:2021年枣庄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2-01-01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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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成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后,如报考人数不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则不再进行综合考查,全部录取。
如报考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查。学校按照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位次排序原则如下: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考查成绩、专科阶段在校表现成绩、服役期间表现成绩、服役年限、在校期间高奖项、服役期间高奖项。
(三)综合考查成绩满分100分,包括三部分:
1.按照招生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进行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采用笔试的方式,本项满分80分。
考查时间:2022年3月26日9:00-11:00(一志愿考生)(考查方式为线上)
2022年4月9日9:00-11:00(征集志愿考生)(考查方式为线上)
时间和方式如有变化,将通过电话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考查科目:
2022年枣庄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方案
2.在校期间表现。按照考生在校期间所获各类奖励打分,满分10分。具体如下:
国家级(及以上)奖励的每次计5分;省级奖励的每次计3分;校级或地市级奖励的每次计1.5分。如奖励分等级,以上分值对应一等奖(金奖),每降低一个等级相应减1分,低不低于1分。院系级奖励每次计0.5分,多不超过1分。
3.服役期间表现。按照考生服役期间所获各类奖励打分,满分10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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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校和服役期间表现根据考生提供的获奖证书、表彰文件或档案材料(复印件)等材料认定。得分未超过10分的,按实际得分记入综合考察成绩,得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入综合考查成绩。
(四)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考查由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和招生就业处负责。

招生对象2022年枣庄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方案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
2.于2022年3月2日-3日通过省招考平台(http://zsb.***)申请在线资格审核且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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