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现场确认新生身份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新生档案(除个别省份高中学校自行邮寄到学校外)。
(二)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9月15-16日
(广西新生9月15日开学报到,广西区外新生9月16日开学报到)若受疫情影响学校不能如期开学,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发布的具体入学报到消息,请考生注意关注,谢谢!
(三)应征入伍保留学籍与未能按时报到的新生提供以下材料:
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的新生,根据教育部和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与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需要本人或家属持相关证件亲自或邮寄材料(收件人信息: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教务处学籍科,联系电话:0771-4736619。)到我校教务处学籍科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必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4.地方人武部出具的入伍证明一份;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除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的新生外,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需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向附件5中与对应专业的辅导员联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长不能超过14天。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超过14天不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报到资格。
(四)自带党团组织关系的新生,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好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团员《团员证》上需盖有注册章,组织关系转出处需盖有转出单位的公章。入团志愿书等团员档案可随档案寄来或随身携带,随身携带不得自行拆封,报到时统一上交装入学籍档案袋,开学后将团员证、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所在班级团支部。
(2)党员和预备党员应由本人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后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办理。1、广西区以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填写“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学校工作委员会组织部”;2、广西区内党员应填写“中共广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接收单位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网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填写中共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学生总支部委员会。党员的相关档案材料请直接寄至学院党政办公室或密封好由学生本人带至学院党政办公室。
(五)新生报到时需准备本人一寸平光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10张,并且在每张相片后面注明本人姓名,用于学生证、图书馆借阅证和入学登记表等。
(六)学生档案。少数生源省份的新生档案由各省招办统一寄发给学校;如由新生本人携带档案直接到学校的,档案材料必须包括纸质的高中阶段材料和高考招生材料两大部分。
(1)高中阶段材料包括:
①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②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表;(①②项必有其中一项)
③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登记表;
④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
⑤体格检查表;
⑥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
⑦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⑧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他档案材料等。
(2)高招阶段材料包括:
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必须);
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必须);
③普通高等学校考生志愿表;
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必须)等。
自带档案的新生在到有关部门领取档案时,请提醒工作人员认真核对相关材料并密封盖章。自带档案过程中禁止拆封档案,学生档案请务必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为严防冒名顶替等违规违法行为,我校在新生报到学籍注册前,通过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名册、考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身份证和新生本人“六对照”,认真查验学生照片、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等关键信息,严防违规违法行为。
特别提醒:考生高考报名结束后,省级招生考试院将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并上报教育部,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省级招生考试院没有对已上报信息进行更改的权限,所以如考生在高考报名后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原因更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因此要求修改高考电子档案中相关信息的,省招生考试院将不予受理。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如考生参加考试、录取和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规范招生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国标代码13643,办学地点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第三条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是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中医药类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2021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条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校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事宜并作相关解释。
第七条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组织和实施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纪检监察机关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再监督和再检查。
第九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和投档办法进行录取。第十二条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投档的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录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三条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对同分考生,首先比较生源省份考生高考位次为准,位次靠前者优先录取;无排位的,则执行考生生源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如生源省份未做要求,则以“语文、数学、外语”先后顺序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规定,计入总分进行投档。
第十五条对已进档考生,在阅档期间,如考生自愿放弃就读,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的程序和时间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广]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在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若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调整招生计划。第十七条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报考中医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并从医药卫生人才培养和毕业就业岗位要求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的身体素质提出以下要求:
(一)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在158em以上,男生身高在170em以上。
(二)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谨慎填报。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谨慎填报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四)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者,不予以录取。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不予以录取。入学时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复查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通过邮政录取通知书专递.形式向被录取的考生寄递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考生应保持录取期间联系方式通畅,以保证顺利接收到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条根据教学安排,仅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
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广]批复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一)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和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生。
(二)医学检验技术和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为14500元/年.生。
(三)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13000元/年.生。
(四)住宿费收费标准:1300元/年.生。
第二十二条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评定标准者,授予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学校概况、专业介绍和奖、贷、金政策等信息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或访问我校官网查询。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联系地址与咨询电话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530222
电话:0771-4736166、3122309
传真:0771-4736166
官网:h:/www.xxysycom.
招生网:ht//s/***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四章附则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咨询电话:0771-
学院网址:www.***
学院招生专题网:htp:/zsb.***
邮编:530222
2022级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022级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新生报到地点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所填写的日期来校报到其它日期不另设接待请勿提前来校报到报到当日学校只在南宁火车站南宁火车东站出站口的站前广场设有新生接待站乘坐大巴车到南宁各个客运站的新生请按附件一指引路线自行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答案来源于2020级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三保留学籍或未能按时报到的新生提供以下材料新生应征入伍的需要本人或家属持相关证件亲自来校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教务处学籍科联系电话办理休学手续未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不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需提供的材料有1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4地方人武部出具的入伍证明一份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新生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写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长不能超过两周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
一网上报到请参阅2020级新生网上报到缴费须知进行网上报到缴费建议2020级新生通过网上报到和缴费网上报到成功缴清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等费用后按录取通知书日期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二现场报到一2020级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折扣火车票一张报到当日需提供以下材料到校进行现场身份确认其中13项为必需提供材料1录取通知书2居民身份证原件3新生档案4党团组织关系52020年高考准考证特别提醒考生高考报名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并上报教育部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省招生考试院没有对已上报信息进行更改的权限所以如考生在高考报
2022级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应征入伍保留学籍与未能按时报到的新生提供以下材料
2022级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报到时间地点;
2022级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网上报到
2022级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报到现场确认新生身份材料
2022级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现场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