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审查合格的研究生新生办理报到手续;体检合格、完成缴费的研究生新生予以注册,获得学籍。
答案来源于:2022级海南大学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有关事项通知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均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1.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于2018年11月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海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硕士研究生所在学院初审。初审由学院院长负责。2.硕士研究生所在学院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汇总并提交到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并将初审结果反馈给申请人。3.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成立由相关学院领导及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申请人向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科研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并接受考核小组的
2022级海南大学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有关事项通知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处理及提交材料
(三)评选程序1.研究生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2015、2016、2017级研究生填写《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5、2016级研究生主要提供上一学年阶段的成绩单、现实表现及取得的成果证明;2017级研究生主要提供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及本科、硕士阶段或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取得的成果证明等),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院审核后,留存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退还给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2015、2016、2017级研究生填写《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1.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于2017年12月13日前向硕士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海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硕士所在学院初审。2.硕士所在学院于2017年12月14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汇总并提交到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并将初审结果反馈给申请人。3.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成立由相关学院领导及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申请人向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科研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并接受考核小组的提问。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
第三部分:统一规定与说明一、各学院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指标分配详见《海南大学2017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指标明细表》(附件1)。二、评审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学生自愿申请,学院评审,学院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处(工作部)。研究生处(工作部)审核后,提交学校学生评优奖励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受助学生或上报相关部门。由国家、省、社会机构或个人设置的奖学金、助学金,其终名单由设奖、助方终确定。三、符合文件规定中相关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结合学生本人的科研成果(论文发表)、外语
第五部分各类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和规定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吴旭助学金”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吴旭助学金”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吴旭助学金”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吴旭助学金”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吴旭助学金”(一)资助对象、人数、标准:海南大学普通全日制,人事档案在校,无固定工资收入在校研究生,20人,资助标准3000元/人。(二)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3.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
(三)评选程序1.研究生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2016、2017、2018级研究生填写《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6、2017级研究生主要提供上一学年阶段的成绩单、现实表现及取得的成果证明;2018级研究生主要提供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及本科、硕士阶段或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取得的成果证明等),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院审核后,留存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备查验,原件退还给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2016、2017、2018级研究生填写《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2022年海南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考生须知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2022级海南大学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录取手续及程序合乎国家招生规定,录取资格真实、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