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北京师范大学,设有两个校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第三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四条学校办学格局为“一体两翼”,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02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027,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对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北京师范大学组建由校领导、学部院系相关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构成的招生委员会,承担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和民主监督等职责。
第八条北京师范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议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分省份组建招生宣传组,负责学校在该省份的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十条北京师范大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布局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等。
第十一条北京师范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政策加分)调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招生项目。
2.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4.对于进档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排序规则按各省份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作为参考。
5.英语专业要求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等。
6.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体育教育专业: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3”选考科目模式不限选考科目,“3+1+2”选考科目模式首选科目限选物理)。在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80%,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100分制)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另,对于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并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8.外语类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定向就业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2022年有关招生简章(办法)和相关要求执行。
9.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10.学制4年,学费: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学年·人;外语类专业6000元/学年·人;其他专业4800-5400元/学年·人。联系电话:010-58807962;监督电话:010-58807862。网址:www.***.cn。
第十三条北京师范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在学期间,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四条如国家、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修订。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1.投档比例及政策加分认可情况
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政策加分)调档,按实考分录取专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招生项目。
如遇招生政策调整,以当年公布招生章程为准。
2.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教育专业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3”选考科目模式不限选考科目,“3+1+2”选考科目模式首选科目限选物理)。在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80%,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100分制)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另,对于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并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如遇招生政策调整,以当年公布招生章程为准。
3.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学校有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保送录取运动员、外语类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类型招生,根据工作安排,学校会及时发布相应类型招生简章。可访问本科招生网简章栏目查阅:https://admission.bnu.edu.cn/tslx/index.html,特殊类型具体招生政策以当年所发布招生简章为准。
4.公费师范生
为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培养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学校面向部分省份招收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次报考录取,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
5.优师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校面向部分省份实施优师计划,该计划坚持“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面向实施省份优秀高中毕业生,择优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为实施省份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未来教育家。优师计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生毕业后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1.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官方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
官方微信账号: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
传真:
2.院(系)咨询联系方式
| 院(系) | 电话 | 网址 |
| 教育学部 | 58804093 | https://fe.bnu.edu.cn/html/index.html |
| 哲学学院 | 58807792 | https://phil.bnu.edu.cn/ |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58806890 | http://bs.bnu.edu.cn/ |
| 法学院 | 58805082 | https://law.bnu.edu.cn/ |
| 社会学院 | 58809749 | https://casm.bnu.edu.cn/ |
| 心理学部 | 58808866 | https://psych.bnu.edu.cn/ |
| 体育与运动学院 | 58807842 | http://www.tyx.bnu.edu.cn/ |
| 文学院 | 58807785、58807993 | http://wxy.bnu.edu.cn/ |
|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58809371 | http://www.sfll.bnu.edu.cn/ |
| 新闻传播学院 | 58803978 | https://sjc.bnu.edu.cn/ |
| 历史学院 | 58807995、58806085、58808002 | http://history.bnu.edu.cn/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8808292 | http://marx.bnu.edu.cn/ |
| 数学科学学院 | 58807760 | http://math.bnu.edu.cn/ |
| 物理学系 | 58800141 | https://physics.bnu.edu.cn/ |
| 化学学院 | 58807838 | http://www.chem.bnu.edu.cn/ |
| 天文系 | 58807844 | https://astro.bnu.edu.cn/ |
| 地理科学学部 | 58805813 | https://geo.bnu.edu.cn/ |
| 统计学院 | 58800285 | http://stat.bnu.edu.cn/ |
| 环境学院 | 58800151 | https://env.bnu.edu.cn/ |
| 生命科学学院 | 58809898 | https://cls.bnu.edu.cn/ |
| 人工智能学院 | 58807940 | https://ai.bnu.edu.cn/ |
| 政府管理学院 | 58805543 | http://www.sg.bnu.edu.cn/ |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58809248 | http://***.bnu.edu.cn/ |
| 未来教育学院 | https://cef.bnu.edu.cn/ | |
| 文理学院 | https://fas.bnu.edu.cn/ |

2022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总则

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2022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2022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2022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2022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北京师范大学设有两个校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第三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类高校第四条学校办学格局为一体两翼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02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服装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012第三条学校地址樱花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芍药居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甲1号牡丹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29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漕碾村西第四条学校是我国第一所以服装命名以以艺为主服装引领艺工融合为办学特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层次人才第五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