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学院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委员会,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满分值为100分。初审委员会委员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内容包含:研究计划书、硕士论文(应届生开题报告和论文摘要;同等学力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研究成果、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等。各部分满分值如下:
研究计划书:30分;
硕士论文(应届生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同等学力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5分;
研究成果:25分;
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20分。
初审委员会委员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进行成绩排序,并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3月上旬在汉语文化学院主页“信息公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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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录取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复试考核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初审选拔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提交材料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报名办法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外语水平达需到如下标准之一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