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英文名称:BeijingWuziUniversity(缩写:BWU)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第四条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第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六条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实施机构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生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监督机构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三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招生工作接受学校党委和纪委全面监督。
纪检监察电话:010-89534611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对普通类本科生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等需要,结合学校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编制学校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教育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预留不超过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需使用预留计划时,招生办公室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第十一条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2.专业分配原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级差。
同等分数下,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商务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和文科/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体检要求者做退档处理。
3.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相关规定加分提档,在专业录取时对加分予以认可。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同等分数下,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单科成绩(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商务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特殊省份录取要求
(1)对于内蒙古考生,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同等分数下,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商务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和文科/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于北京市报考“双培计划”考生,录取规则和批次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6.其它规则
学校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进校后须改学英语。
2.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3.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
学生一律按学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授予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200元;授予工学和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600元;授予文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每生每学年住宿费分为750元、1200元、1300元和1500元四档,住宿实行申请制,住宿标准视当年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四级认定工作体系认定,认定结果作为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方式的重要依据,保障勤奋刻苦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通过个人申请、学院评定、结果公示、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审核和学校评审各环节,确定获奖学生。
第十五条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9534409/89534469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专网:http://zs.***.cn
电子邮箱:zhaosheng@***.cn
招生微信公众号:bwu_zs
第十七条本章程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仅适用于2022年本科生招生工作。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发生变化,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招生章程监督机构

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实施机构

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招生章程领导小组

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学校层次:本科

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学校名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服装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012第三条学校地址樱花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芍药居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甲1号牡丹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29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漕碾村西第四条学校是我国第一所以服装命名以以艺为主服装引领艺工融合为办学特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层次人才第五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

5复试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详见复试通知4调剂考生复试参照复试方案执行调剂考生需服从学校学科专业需求培养方式由学校确定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到网上现场确认时当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选择北京物资学院考点考点代码1137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请仔细阅读北京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和北京报考点选择公告我校仅设置一处考点为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校本部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报考点网上报名须知

1毕业院校为北京物资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须选择在北京物资学院报名考试2报考北京物资学院的考生1应届生学校所在地为北京地区且报考北京物资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北京物资学院考点考点代码1137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2非应届生需满足北京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中的要求即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地区或到网上确认时具有2021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保记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物资学院考点考点代码1137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3选择北京物资学院作为考点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我校只承担报考单位为天

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招生章程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