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招考试实施方案工作纪律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中高校录取工作的“16个不得”: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

5、请各位同学按我校以上工作安排的要求及时间到校处理报名相关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工作注意事项一考生须填写云南省2022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专升本资格审查表附件14一式1份各班级推选一位同学统一办理找班主任学院院长教务处签字盖章后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迟于11月22日1600前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确认注此表在附件1里可填写电子版插入照片双面打印也可双面打印后手写表上粘贴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二云南省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资格审核以2020年12月31日前省扶贫办比对数据及报名确认点公示结果为准请考生认真填写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数据比对结果错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三退役军人考生和西部计划志愿

2022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招考试实施方案监督检查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招生就业处、监察审计处、党政办、教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坚决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相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所有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常设的招生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所列条款如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2022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