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3.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编制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
4.专业安排:学校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当第一志愿无法满足时,将满足考生所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文科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实施新高考的省份专业安排原则从其规定。
5.加分政策: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6.外语语种: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以英语和日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7.应往届与男女比例: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8.艺术类(设计学类)、体育类招生原则: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文化成绩认定:学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高考”)的考试成绩。
(2)专业成绩认定:学生参加所在地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即“专业统考”)的考试成绩。
9.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0.毕业证与学位证: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11.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于需要时联系。
12.我校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3、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新高考改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答案来源于:2022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3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遵循考生志愿按成绩折合总分进行录取1普高类按照文化成绩4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的比例相加为其成绩总分若折合总成绩相同先依据文化考试原始成绩高低排序若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2中职类按照文化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的比例相加为其成绩总分若折合总成绩相同先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成绩若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4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折合分情况划定录取低控制线5考生达到我校低控
六录取原则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开展校考的地区录取原则为在投档考生中按照我校舞蹈类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开展校考地区录取原则为在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答案来源于2022年成都体育学院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五录取原则1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进行综合分计算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3田径项目按田赛径赛全能类录取排球项目按非自由人自由人录取足球项目按非守门员守门员分男女录取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分男女录取其它项目不分男女录取答案来源于202
三录取原则我校对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考生均需获得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以下简称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是指非校考专业的各省统考联考成绩或我校校考专业成绩非校考专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相应批次低录取控制线按投档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但若相应省份规定了专业录取原则的按其规定执行校考专业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相应批次低录取控制线且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录取在录取计划未完成时校考专业可优先使用
2022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十六转专业原则在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前提下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于第二学期开学初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答案来源于2021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加分政策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3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4专业分配顺序志愿或者平行志愿投档后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文科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
3、调档比例:①平行志愿投档:调档比例为各省默认值;②顺序志愿投档:志愿优先的原则--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2022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转专业原则
2022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录取相关原则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