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滁州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zsw.***.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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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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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滁州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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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专业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科目、专业理论科目和专业技能测试科目三科,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其中文化课科目满分300分,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专业理论科目满分300分;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满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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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须知1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2任何考生因弄虚作假获得报名录取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3我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我校举报电话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实名举报邮箱4对口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将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对外发布广大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我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5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

其他须知:本章程如与安徽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的规定为准。

其他须知:本章程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滁州学院2016年对口升学考试免试申请表.doc附件:滁州学院2016年对口升学考试免试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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