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课、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线基础上,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总分最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综合能力测试、基本技能测试、唱念能力测试、基本功测试、听辨测试。
音乐学各方向拟招生计划:声乐方向0-20人,器乐方向0-12
人,舞蹈方向0-8人。按以下原则分配名额:如某一方向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计划数20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99-190%时,按计划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89-180%(80%);179-170%(70%);169%以下(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方向未录满,则剩余计划划入其他方向中,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某一方向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方向原计划数的1.5倍,小数点后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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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450分其中唱念能力测试60分听辨测试50分基本功测试50分基本技能测试90分综合能力测试200分答案来源于2021年滁州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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