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初审合格生源情况,确定“筑梦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并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4、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为学生分配专业。其中,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需达生源地东南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河北、山东、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60分(含),海南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10分(含),同时综合改革省市考生还需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答案来源于:2022年东南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3.考生报名资格由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核。
2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及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教育部和东南大学相关规定处理3东南大学接收外语类保送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2022年保送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4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影响招生考试的情况我校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及修改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答案来源于2022年东南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4.考生报名资格由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
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5月底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初审合格生源情况确定筑梦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并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4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为学生分配专业其中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
2018年东南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底通过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2017年东南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5月底通过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2016年东南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5月底通过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2019年东南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5月底通过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2020年东南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将组织专家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20年6月底通过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2022年东南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22年5月底通过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