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由研招办统一对外公示。
3.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22年东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办法考核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院(系)考核;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如有修改,必须签名,考核过程要有现场记录和签字。考核结束后,各院(系)须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2022年东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办法考核录取
2022年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考核结果将于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在研招办网站公布(yzb..cn)。
2022年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考核内容
2022年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考核时间:3月27日,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022年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考核方式
2022年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考核方式和内容
2022年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院(系)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022年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笔试考核成绩(线上笔试面试化):满分为1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50分
2022年东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办法考核合格的考生以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确定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