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以及“教育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进行查询。
招生专业 | 招生学院 | 学科门类 | 专业类别 | 招生计划 | 就读校区 |
市场营销 | 医药商学院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140 人 | 中山校区(中山市) |
答案来源于:2022年广东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1.本报考点只接受在广州报考广东药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16所高校的考生(不含推免生)报名。
本报考点不接受上述学校①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②需考设计绘图(3小时以上)专业的考生报名。
2.本报考点接受报名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广州市户籍考生(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
②广州市内普通高校2021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时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在校研究生须提供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③广州市内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确认时须提交2021年6-10月份内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2021届毕业生提供2个月及以上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
④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在广州市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时须提供就读高校实习派出部门开具的派遣证明和所在实习管理部门开具的接收证明)。
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名(含推荐免试生和专项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我校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并已公示的202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0854电子信息)暂不列入2022年招生计划,终是否招生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
入校后,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学校设立金(含国家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省级优秀研究生奖、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奖、校优秀硕士论文奖,提供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酬金。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广东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报考“临床医学硕士(1051**)”专业,要求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满3年,或已经获得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1)临床医学(除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核医学以外各专业)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五年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2)眼科学(105116)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五年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3)麻醉学(105118)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五年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4)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五年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5)放射影像学(105123)和核医学(105125)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五年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6.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00)、公共卫生硕士(105300)只接受①相关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或②已经获得相关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考生报考。
7.护理硕士(105400)只接受①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或②已获得《护士执业证书》或成绩单的护理学专业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9.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的“农村订单定向生”类考生(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准考或录取资格。
1.网上确认时间:2021年11月1日9:00至11月4日17:00。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2:00。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确认期间不得修改信息。
2.网上确认流程
考生凭研招网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网上确认。请认真阅读报考点公告及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再次确认报名信息内容准确。
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所需上传材料具体要求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上发布的新信息)。考生须确保填报及上传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上传材料成功后,审核结果一般于48小时内通过网上确认系统进行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请及时查询审核结果。
如系统反馈显示“审核通过”,说明已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如系统反馈提示“审核不通过”,请根据反馈的提示内容尽快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如补充材料后仍反馈“审核不通过”,请考生务必于11月5日14:00前致电020-39352060,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指导网上确认操作。
网上确认咨询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每天9:00-17:00,11月5日9:00-14:0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教学C区3楼
电话:020-39352060,
E-mail:yjsc@gdp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pu.edu.cn/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s://yjsxy.gdpu.edu.cn/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了解相关招生信息。亦可登陆报考学院的网页或向各招生学院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广东药科大学
2021年9月9日
2022年广东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高校公章)电子扫描件,电子文件名“姓名+成绩单.pdf”;
2022年广东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填写《附件2: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汇总表,电子文件名“姓名+报名汇总表.xlsx”;
2022年广东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附件1: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和签名后的扫描版),电子文件名“姓名+报名表.pdf”;
2022年广东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报名方法
2022年广东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2022年广东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022年广东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报名条件
2022年广东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招生对象
2022年广东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2022年广东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专业与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