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
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学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或录像巡查、抽查,必要时还可派出监察员到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实行复议制度
在公示期内,学校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4.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电话:020-39352060
广东药科大学纪检监察室电话:020-39352093
广东药科大学
2022年3月25日
答案来源于:2022年广东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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