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北段669号;邮政编码:511442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现代物流管理与广州华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与广州华商学院国际商务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与广州华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与广州应用科技学院财务管理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动漫制作技术与广州理工学院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市场营销专业与广东白云学院市场营销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广州华商学院、广东白云学院、广州理工学院、广州应用科技学院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州华商学院、广东白云学院、广州理工学院、广州应用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4560708、84560798、84567663
传 真:020-34824703
电子邮箱:gzkmuzsb@***
学校网址:***.cn
招生网址:zsw.***.cn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戴老师
监督电话:020-84560179
传 真:020-84560179
电子邮箱:gzkmzsjc@***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于2022年5月6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答案来源于:2022年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1、目前学院有哪些招生类型?
答:针对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招生类型:普通高考、依学考录取、自主招生(网测、现代学徒制)、高职扩招等。
针对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招生类型: 3+证书考试、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高职专 业学院、高职扩招等.
2、毕业证书是哪个学院及专业名称?
答: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专业名称:考生录取时的专业名称,不含所学的专业方向。
3、学院的占地面积有多大?学院现有几个校区?普高新生在哪个校区就读?
答:我院的占地面积约200亩左右,学院共有二个校区,分别是花果山校区和番禺校区。新生主要在番禺校区就读,花果山校区主要是作为培训基地。
4、学院有哪些专业对考生有身体要求?
答:因用人单位可能对学生身体素质有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下,女生身高<160cm以下的考生,请慎重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5cm的考生,慎重报考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
对色觉有要求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
5、贵校生活条件如何?
答:学生宿舍均为6人间。有空调、独立洗手间、冲凉房(冷热水供应)、独立校园网端口、洗衣房等。
6、在贵校就读可否继续升读本科?
答:在校生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完学计划,毕业当年 可选择报考普高专插本或专升本继续深造。
7、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如何?主要在哪些城市就业?
答:我院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从新生入学后就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大力拓展就业渠道,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近几年,我院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2019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8.35%。学院毕业生就业区域主要是在广州以及珠三角地区。
8、学院是否实行奖学金制度及贫困生的制度?
答: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同时设”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多种奖项,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另设有专项奖学金。
2.学院设有”勤工中心”. ,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有”绿色通道”、国家 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校内外勤工等多种资助项目, 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3.符合国家以及学院相关要求的贫困生可申请国家贷款代交学费,高贷款额度8000元/年。
4.在校期间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3000元/年。( 各奖助款项若有变化,按当年下达的新政策执行)
5.符合国家和学院相关要求的参军入伍学生可申请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上限8000元/年,学费不足8000元的按实际缴纳学费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退伍学生可申请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7000元/年。广州市地区退役士兵可申请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金5000元/年。( 实际资助情况按国家新政策执行)
6.对于普高西部协作计划录取的贫困学生,在校期间每年给予2000元的生活和交通补贴。
9、新生可否走读?
答;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新生住宿统一由学院安排。
10、新生是否可以迁移户口到学院?
答: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普高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到学院,毕业后需迁回原籍或接收户籍关系的用人单位。
咨询电话:020-84560708、84560798、84567663
传 真:020-34824703
电子邮箱:gzkmuzsb@***
招生网址:zsw.gzkmu.edu.cn
咨询QQ:
QQ群: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名称广州松田职业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4125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大道东432号邮政编码511370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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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应用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名称广州应用科技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657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东432号邮政编码511370肇庆校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丰乐路20号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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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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