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行监督巡查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对招生考试进行全程或重点环节的巡查。
3.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公布学校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考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申诉人应在我校相关信息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学校纪检部门电话:0310-396928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10-3969567。
2022年河北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管理组织与职责
2022年河北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指导思想
2022年河北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复试日程和复试名单由招生学院确定并提前公布。同意复试的考生,按学院复试通知时间,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测试、备考,并按复试小组的要求调试设备并提交相关材料。
2022年河北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复试
2022年河北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初试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2022年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2022年河北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申诉人应在相关信息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2022年河北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公布学校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考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2022年河北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实行监督巡查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对招生考试进行全程或重点环节的巡查。
2022年河北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招生考试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