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职(专科)院校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号)执行。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考生如填报未设置专项计划招生的专业,无法按照专项计划政策录取;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号)执行。报考我校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参加学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于3月31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予以免试入学。考核公示通过的免试考生,对应专业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录取办法学校招生网站另行发布(zs.***.cn)。
5.退役军人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军人免于文化素质测试,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考生如填报未设置专项计划招生的专业,无法按照专项计划政策录取;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答案来源于:2022年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考试招生章程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1-(招生办)0551-(纪委监察处)联系传真:0551-联系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联系信箱:zsb@.cn

其他须知:本章程如与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为准。

招生对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三)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普高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职调剂到相同大类且有空缺计划的专业。

2022年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考试招生章程计划调整原则

2022年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和计划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我校计划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收300人,具体招生如下: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招生专业范围备注学前教育1504年教育类、文化艺术类师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504年信息技术类电子商务方向

招生专业和计划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我校计划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收200人,具体招生如下: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招生专业范围备注学前教育1004年教育类、文化艺术类师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004年信息技术类?

2022年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考试招生章程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第二、第三专业志愿投向计划尚未录满的专业。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思想道德和健康素质”“应用分析能力”“理解与沟通交流能力”“职业素养”模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022年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考试招生章程面向中职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别录取。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模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