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专业录取按本专业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若考生综合成绩总分相同,录取初试成绩高分者;若初试成绩也相同,则录取数学专业课成绩高分者;若数学专业课成绩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
3、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变更专业。
4、已被我院录取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语言测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总分24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6、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7、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或面试过程泄露信息者,一律不得录取。
8、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9、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
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022年湖南大学数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申请非全日制调剂的程序和录取原则(本条以第一轮复试结束后学院网站正式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2022年湖南大学数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2022年湖南大学数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变更专业。

2022年湖南大学数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所有专业录取按本专业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22年湖南大学数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规则

2022年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EMBA)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规则

2022年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硕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规则

2022年湖南大学数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规则

2022年湖南大学数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