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硕士学位论文(已获得硕士学位的);
4)科研成果及获奖相关支撑材料。
2、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基于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材料审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022年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硕士学位论文(已获得硕士学位的);

2022年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身份证复印件;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2022年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提交材料(出于疫情防控要求,恕不接待外校考生当面提交材料)

2022年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查

2022年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基本原则

2022年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管理机构

2022年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外国语水平测试、复试采取远程面试方式。

2022年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录取和公示

2022年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硕博连读

2022年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