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学术型、专业型考生均按初试加复试成绩总分重新排序。初试加复试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相同的专业方向复试若分成几个小组,则各组考生复试成绩都按规格化成绩(附件4)计入总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规格化成绩计算办法附后。符合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和加分值为准,予以加分。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若初试分数仍相同,则按初试两门业务课总成绩排序,业务课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注: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公示:按照学校要求,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名单先在学院官网公示,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3.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及面试过程信息泄露者,一律不得录取。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6.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
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二)调整方向录取申请与受理
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中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方向,其剩余计划可从报考我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相同的其他专业方向的上线考生中调整录取。调整方向录取按考生所申请的调整方向的复试成绩加初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完成。若总分相同,则按调整方向的复试成绩高低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调整方向录取需考生提出书面申请,3月23日提交《文学院2022年硕士生研究方向调整录取申请表》至电子邮箱:zhangchunyi@hnu.edu.cn,邮件名称用“考生编号+姓名+研究方向调整申请”命名(不压缩)。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21384。
(三)调剂
我院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校内外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生物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

2022年湖南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整方向录取申请与受理

2022年湖南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与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