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26日前由学院组织资格审核,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后报研究生院。
2、11月30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打分,具体标准为:CET-6、或IELTS或TOEFL成绩占10%、发表EI、SCI检索论文占30%、参加科研项占20%、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每位考生书写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计划)占30%、其他能证明其科研能力的材料占10%。
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面试(PPT汇报、答辩)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具体考核方案(含总成绩记分办法)为:
面试(考生外语听说能力20%、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测评80%)
材料评估、面试权重分别为:20%、80%。
“五年制”博士预备生以面试(PPT汇报、答辩)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参照硕博连读招收考核方案,考核合格即确定为拟录取。
2022年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
2022年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面试(考生外语听说能力20%、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测评80%)
2022年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材料评估(参考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部分评价标准)
2022年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普通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2022年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11月26日前由学院组织资格审核,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后报研究生院。
2022年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2022年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导师招生人数限额
2022年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考条件、报名流程及招生方式
2022年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
2022年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