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2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市、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投档时,我校接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并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档案。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时,可在本省调档线下适当降分,但不能低于80分。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预科培养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我校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已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所有成绩全部相同时,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2022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4673436、4673536
传 真:0416-4580464
网 址:www.***.cn
答案来源于:2022年锦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院校志愿录取原则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招生章程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文件要求确定该省投档录取方式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答案来源于2017年锦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文件要求确定该省投档录取方式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答案来源于2015年锦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招生章程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3院校志愿及录取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锦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2019年锦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院校志愿及录取
2018年锦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院校志愿及录取
2020年锦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院校志愿及录取
2022年锦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院校志愿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