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市区要求执行。
2.在提档时执行各省招办关于高考加分规定(高水平运动队不做分省分专业计划,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规定);分专业录取时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录取。
3.普通类本科专业进档考生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就是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
4.普通类进档考生中,报考同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并列时,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学(不包括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哲学、法学门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学、工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且外语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70%。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为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慎报。
6.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政策执行。
7.部分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包括: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上述对应大类具体情况详见“专业设置说明”。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到专业(定向招生的学生不参加分流)。
8.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涉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1)第一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涉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院校志愿及录取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2021年辽宁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院校志愿及录取模式
2021年沈阳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辽宁)院校志愿及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辽宁省普通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按专门化填报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其他省份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于不实行平行
2022年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招生章程院校志愿及录取
2022年辽宁传媒学院招生章程院校志愿及录取
2022年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院校志愿及录取
2022年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院校志愿及录取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1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市区要求执行2在提档时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高水平运动队不做分省分专业计划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规定分专业录取时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录取3艺术类本科专业进档考生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4普通类本科专业进档考生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就是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5普通类进档考生中报考同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并列时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
2022年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章程院校志愿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