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学籍注册、教育教学、收费标准、推荐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方面均与我校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4.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以及高职院校下一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答案来源于:2022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考指南
六招生专业介绍一金融学院1金融服务与管理学费4800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金融行业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具有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和综合职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临柜交易客户服务营销业务管理等基本专业技能在各类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能胜任银行柜员银行大堂经理助理金融产品销售银行大堂经理银行客户经理银行营运主管一线服务岗位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主干课程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银行综合柜面业务金融技能金融服务营销投资与理财就业领域毕业生主要面向商业银行理财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银行柜员银行大堂经理助理金融产品销售银行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2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普通类单招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口类单招考生依次按会计专业课语文数学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3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学籍注册教育教学收费标准推荐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方面均与我校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4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以及高职院校下一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答案来源于2022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考
2022年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录取原则
二录取原则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2总成绩相同时普通类单独招生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口类单独招生考生依次按文化课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被我校第一阶段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被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4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
(三)成绩优先原则:学生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若平均学分绩点(GPA)相同,则按照已修的主要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学分绩点进行排序。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补考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缓考取得学分课程的成绩按实际分数计算。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队录取。即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复试分数线,超过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复试,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按报考第一志愿),按照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2019年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简章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2总成绩相同时普通类单独招生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口类单独招生考生依次按文化课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被我校第一阶段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被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4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
2022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预录取结果通知普通类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参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普通类单招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口类单招考生依次按会计专业课语文数学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3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学籍注册教育教学收费标准推荐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方面均与我校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4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以及高职院校下一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答案来源于2022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