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校一志愿录取后,计划仍未完成,二、三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按第一志愿录取的工作流程进行。
第七条学校简介宁波财经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2001年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拥有本部杭州湾象山等3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2万人学校现有42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不断凝练学科发展方向围绕大宗商品流通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家族财富管理金融大数据技术文物保护与文物遗产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文化传播与视觉系统设计影视制作与影视产业管理等研究领域着力打造优势特色学科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一流学科3个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精神和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15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宁波财经学院2022年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宁波财经学院第四条学校代码13001浙江省招生代码0074第五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民办非营利性普通本科高校第六条办学地点本部校区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杭州湾校区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西段博华路77号象山校区宁波市
第十一条测试时间和地点学校测试按照志愿顺序一般分为三次并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增设补录测试考试时间第一志愿2022年3月12日1300第二志愿2022年3月19日1300第三志愿2022年3月26日1300地点本部校区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答案来源于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1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职专科学业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答案来源于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2在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答案来源于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退役大学生士
2测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3考试缴费免测试费用答案来源于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九条报考条件1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职专科学业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答案来源于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二十五条学校招生办负责接待及解答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学校网址招生网址咨询电话招生官微答案来源于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八条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2022年学校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专业1个总计划50人详见下表答案来源于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100确定预录取名单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如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我校一志愿录取后计划仍未完成二三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按第一志愿录取的工作流程进行答案来源于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