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我院“申请-考核”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招生工作。
2.学院根据考生申报,组织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审查评估考生的申请材料和进行综合考核,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业务能力考核复试方式由接收推免生的学院自行确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应对其作为推荐免试主要依据的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进行重点考核。
1.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3.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确保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规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或业务能力考核任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入学前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附件1:《内蒙古大学接收推免生资格初审表》
附件2:《内蒙古大学接收推免生复试评语表、记录表》
附件3:《内蒙古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直博生建议拟录取名单》
2022年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基本要求:符合《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博士报考条件,并且要求无工作单位、无固定工资收入。
2022年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面向正常学制内应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
2022年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选拔范围及条件
2022年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接收“申请-考核”博士生的导师范围
2022年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选拔原则
2022年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成立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申请-考核”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招生工作。
2022年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2022年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办法
2022年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博连读实施细则组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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