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学院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博士生导师为成员的“生态与环境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申请-考核”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本单位“申请-考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业务能力考核复试方式由接收推免生的学院自行确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应对其作为推荐免试主要依据的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进行重点考核。
1.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3.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确保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规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拟录取名单审核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专业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能力,专业基础、广度、深度,科研创新能力,思辨能力,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等。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综合考核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材料审核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选拔程序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攻读硕士学位学科(专业)与博士生报考一级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入学前应获得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选拔范围及条件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实施范围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选拔原则

2022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学院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