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与我院合作开展普通专升本对口招录的高职高专院校按照协商确定的对口招录专业及人数,由高职高专选拔本校符合升本条件的学生,推荐升入我院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对根据《通知》中专升本选拔比例规定,进行选拔后推荐升本的学生,按照学生专科在校期间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从高名次到低名次的顺序进行预录取。
优先预录取符合《通知》中优先选拔条件的学生和采用推荐方式升本的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三)依据《通知》和《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我院对高职高专院校报送学生推荐表等材料进行审核,作为是否录取学生依据。
(四)拟录取进入我院本科学习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入学报到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核验,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则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一招生对象普通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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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学籍学历管理及教学安排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录条件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对象
四录取规则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二高职高专院校与我院对接确定招录的对应专业及人数三对符合通知中规定的优先选拔条件的学生退役大学生直接录取四对高职高专根据通知规定按照选拔比例选拔推荐的学生按学生专科在校期间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从高位次到低位次录取五推荐拟升入我院本科学习的学生因我院招生计划人数不能满足未被录取的由学生所在高职高专院校妥善解决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