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部分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视考生服从调剂专业的缺档情况,按照“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3.对“所有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按照各专业缺档情况调剂录取。
4.对“不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所报专业已经录满,录取不到该考生的,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如同意调剂录取,我校将视专业缺档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考生一旦被录取将不予退档换录;如不同意调剂录取,予以退档。
5.部分专业的录取要求:
(1)因专业特殊性,我校以下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弱视考生:工艺美术、环境设计、新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
(2)建筑学专业学制为5年制,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复试美术(素描和速写)。
(3)艺术类(美术)专业在满足“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择优录取;若投档文化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省(区、市)的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南宁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身份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二年级在校生除外),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准假且逾期一周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学生待遇:
1.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完全一致。
2.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奖政策,以确保每一位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1000元/生/学年、二等800元/生/学年、三等600元/生/学年。
国家金:4300元/生(一等)/学年;国家金(二等)2300元/生/学年。
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贷款高额度8000元/生/学年。
第四条学校按照广西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费。
第一条申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
第二条申报方式:考生登录南宁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下载《南宁学院2021年对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申报表》后如实填写,打印两份贴好相片,连同支撑材料(如身份证、中职学校学生证、毕业生、获奖证书、户口本等等复印件各一份)邮寄至南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人:潘炳捷,联系电话:0771-5900802。
第三条对申报成功的考生,我校将于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0:30在南宁学院校内(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均为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满分300分。考生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测试结束后,我校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招生网(http://zs.***)公布考生成绩。
第四条志愿填报: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我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2.按考生报读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1.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3.按考生报读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三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1.按考生“向我校报名测试和填报专业志愿”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022年南宁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简章分数优先,择优录取。按考生报读的专业志愿,由总分高分-低分顺序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满额为止。

2022年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简章优先录取的先后顺序为

优先录取的先后顺序为体育类特长生先录取获得国家级比赛获奖考生再录取获得省级比赛获奖考生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艺术类特长生先录取获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考生再录取获得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一等奖的考生后录取获得文化部授权的考级委员会组织的社会音乐水平考级声乐钢琴舞蹈电子琴播音主持或其它乐器9级以上的考生答案来源于2022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对口优先录取政策

1专业顺序分数优先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依次类推2对部分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视考生服从调剂专业的缺档情况按照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3对所有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按照各专业缺额情况调剂录取4对不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所报专业已经录满录取不到该考生的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如同意调剂录取我校将视专业缺档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考生一旦被录取将不予退档换录如不同意调剂录取予以退档5部分专业的录取要求1因专业特殊性我校以下专

(二)已参加对口招生测试,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2+3”考生除外),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1.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同一专业的专业潜能测试,凡是未参加同一专业潜能测试的,不录取),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2.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

2022年南宁学院招生章程专业顺序,分数优先。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低分顺序录取,依次类推。如总分相同,则按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省(区、市)的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