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取得综合评价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 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我校 在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
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按“加权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 低分录取并确定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 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 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折 算成标准分(百分制) ,按 75%计入;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 按实际得分的 20%计入; 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成绩满分 100 分,按实际得分的 5%计入。以上三者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 价得分。 (各项分值保留至 2 位小数)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 网上予以公布,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 息平台进行公布。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2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报名条件
2022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指导关于投档批次
2022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指导关于填报的志愿是否需与报名时填报的志愿保持一致
2022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指导关于志愿填报要求
2022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指导关于志愿填报时间
录取政策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在面试的基础上,结合考生高考成绩等相关要素,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低控制线的考生择优录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50%计入;面试阶段总成绩满分100分,按35%计入;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满分5分,按实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满分4分,按实计入,具体操作方法为针对在综合
五录取政策对于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我校在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录取规则进档考生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按加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75计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20计入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成绩满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5计入以上三者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同时在规定时间内
录取政策对于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我校普通类本一批次(省招生代码:1301)录取考生的等级要求,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在面试基础上,结合考生高考成绩、考生志愿、公示等级等相关要素,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进档考生按加权后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1、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或高考成绩在所属科类排名前5%的考生满足第一志愿
2022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政策
2022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指导关于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