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与运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材料审查组由3位及以上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采用综合评议、独立评分方式,按等级制给分,以总成绩排序。参照招生计划,按不超过3:1的比例审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

2022年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网络远程考核事项说明

2022年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学生证;

2022年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诚信承诺书(附件2,自行填写签字),资格审查时要求宣读此承诺书。

2022年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2022年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2022年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有效居民身份证;

2022年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推荐免试申请人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原件)

2022年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公开招考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原件)

2022年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资格审查

2022年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材料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