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导师推荐和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并公示。
5.除兽医博士(专业学位)以外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弄虚作假,不诚信者。
(6)无特殊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导师者。
(7)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8)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录取资格:
(1)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学校者。
(2)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
答案来源于:2022年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

2022年四川农业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导师有权择优推荐拟录人选,招生单位有权在导师间调剂拟录人选。

2022年四川农业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导师有权择优推荐拟录人选,学院有权在导师间调剂拟录人选。

2022年四川农业大学资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无特殊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导师者。

2022年四川农业大学草业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导师、学生双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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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导师、学生双选

(3)除以上二条外的博士生导师需具备下列论文和经费条件,方具有明年博士招生资格。近三年(2015年7月-2018年6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在EI、CSCD、CSSCI、AH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4篇;科研经费账户余额达到8万元(自然科学类)或2.0万元(人文社科类)以上。

2022年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博士初复试期间将再次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和考生身份。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准考;各二级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2022年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复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2022年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导师可从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推荐拟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