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学院依据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研究生导师组成,另配备1名助理,组长由教授担任。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3、复试时间预计3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要求及流程另行通知。

2022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民用航空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成绩与录取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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