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考核: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考核细则并对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组织考核。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个环节,任一考核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折算成100分计算,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考核全过程均需录音录像,安排专人记录。综合考核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另行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5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4.录取: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
(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寄到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具体邮寄地址见本细则第七点信息查询及咨询)。我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我院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2、《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3、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
五、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网报成功后,考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张老师收,邮编:430072。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学院于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名单。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一)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二)《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三)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
五、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寄到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中心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一)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二)《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三)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
(一)网上报名、(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详见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年度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将个人材料整理齐后,以快递形式寄往以下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3012室)邮编:430072电话:027-68754143收件人:张老师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以我院收到快递时间为准)。我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并确定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准考名单。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
(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网报成功后,申请者请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寄到哲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可接收快递。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7-68753566,收件人:颜老师。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逾期或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恕不退还。学院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提交材料时请将各项材料按编号顺序统一装入自备的大信封,在规定时间内邮寄(送)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务请
(一)网上报名、(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详见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年度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将个人材料整理齐后,以快递形式寄往以下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3012室)邮编:430072电话:027-68754143收件人:张老师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以我院收到快递时间为准)。我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并确定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准考名单。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
(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网报成功后,考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1)入学申请。应包括考生本人学习成绩、知识结构、学科方法的掌握、外语水平自我评估,科研经历的介绍,对报考专业的认识,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入学申请须全面、翔实);(2)《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3)本科、硕士阶段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
五、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向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我中心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2.《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3.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4、外语水平考试。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按照学校要求统一参加武汉大学博士招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通过外语免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可免去这一程序。5学术基础能力考察,确定候选人。由社会学系博士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全体申请人员参加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按照社会学二级学科进行,由社会学系统一组织命题,进行统一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届时将于系网站另行发布专门通知。
2资格审查招生学院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书面材料给出初审意见3综合考核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考核细则并对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组织考核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个环节任一考核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折算成100分计算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考核全过程均需录音录像安排专人记录综合考核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另行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5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4录取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答案来源于2022年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