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临时困难补助:为帮助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的学习、生活中的暂时性经济困难。
3.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4.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学生一般可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5.服兵役补偿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后可通过学校资助部门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助学金。
6服务基层:毕业后服务基层的学生,服务期满后可通过学校及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7.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向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
答案来源于:2022年许昌学院招生章程

5、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困难补助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受助学生每生每年可享受2000-4000元资助。学院给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同时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性的勤工助学活动。

学籍核查工作1、根据教资助﹝2017﹞742号通知要求,学生在受助期间申请休学(含入伍)、退学、转学,可取消2017-2018学年度春季学期受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对因以上原因取消受助资格的,资助资金用作资助其他困难学生,相关学院须按照我校相关办法重新评选出上报详细说明文字材料和调增、调减表,文字材料包括:评议小组评议情况、取消受助学生资格原因、更换受助学生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家庭困难情况)、

2、五年制学生凡符合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前两年每生每年按国家政策补助1500元。

4.国家奖助学金获奖或受助学生应在9月26日前登录个人系统提交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各学院于9月28日前完成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数据审核,校资助中心于9月29日进行全校奖助学金数据审核。各学院除按照校资助中心首次数据核对后的修改意见修改奖助学金申请数据外,还需在国庆期间安排专人,对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数据逐人、逐条、逐项按照校资助中心要求进行认真核对、完善和修改,校资助中心10月8日进行

2、五年制学生凡符合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前两年每生每年按国家政策补助1500元。

(1)五年制学生凡符合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前两年每生每年按国家政策补助1500元;

数据核对工作受助学生如有银行卡丢失情况,须到建行西湖支行(西湖公园南门对面)重新办理新卡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修改银行卡号。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4月2日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一)评审资格1.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特别优秀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都必须在总排名的前10%以内;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都必须在总排名的前25%以内;3.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对象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可

2、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国家政策规定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

2022年许昌学院招生章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学年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