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对招生录取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异议、申诉,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学院或研究生院举报。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2567(研招办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1939(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具体复试方式会根据上级部门指导意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及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确定,确定后会第一时间在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022年新疆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022年新疆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022年新疆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022年新疆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工作原则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普通计划(非专项计划)

2022年新疆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纪检监督

(六)复试工作在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完成。

2022年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通知纪检监督

2022年新疆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纪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