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组成、计算规则等按招生学院复试办法或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总成绩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比权重后综合所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成绩+X)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其中,X为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加分分值。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有两类:一是符合《招生管理规定》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各类加分政策考生,此类考生X为规定加分分值。二是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此类考生X按以下公式计算:
X=M1-M2或D1-D2,X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其中,M1为报考该专业所有上线考生总分平均分;M2为报考该专业所有少数民族考生上线考生平均分;D1为报考本专业国家分数线总分要求;D2为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总分要求。若M1-M2>D1-D2,则X=D1-D2;若M1-M2<D1-D2,则X=M1-M2;若M2>=M1或D2>=D1,则X=0。此项仅适用于一志愿普通计划考生,调剂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不在此范围内。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考生(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历届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不符合招生学院录取规则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普通计划考生,按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相应招生计划顺序录取。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依据生源地招生计划顺序录取。生源不足的生源地,余额招生计划可用于其他生源地;生源充足的生源地按招生计划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招生计划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若复试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及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排序标准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招生单位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招生学院规定为准,一般不超过12小时)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再为其保留拟录取资格。
我校不提供考生初试成绩专业排名情况。
待国家复试分数线正式公布之后会安排复试,预计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相关招生学院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更改手机号码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2022年新疆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组织管理
2022年新疆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2022年新疆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022年新疆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022年新疆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022年新疆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工作原则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普通计划(非专项计划)
2022年新疆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确定
2022年新疆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