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2567(研招办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1939(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6月1日

2022年新疆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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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

2022年新疆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的考察。

2022年新疆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022年新疆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022年新疆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