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玉林师范学院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制订,玉林师范学院印制。
2.玉林师范学院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该协议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玉林师范学院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答案来源于:2022年玉林师范学院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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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玉林师范学院各省各批次最低分录取公告地方公费师范生
签订协议被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须签订《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
2019年玉林师范学院小学教育(定向师范生)招生简章签订协议
2020年玉林师范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定向师范生)招生简章签订协议
(二)签订协议被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须签订《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
(二)签订协议被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须签订《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
2022年玉林师范学院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