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正反面照片放同一个页面);
以上材料按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若考生所上传书面材料中的报考专业与报名系统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不一致,则以系统为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监督第五条学校全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六条学校代码13022浙江省代码0019第七条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2书面评审3月23日至3月30日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31日至4月8日4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准考证打印4月11日至4月16日5综合素质测试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4月20日起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正反面照片放同一个页面以上材料按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若考生所上传书面材料中的报考专业与报名系统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不一致则以系统为准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八条三位一体综合成绩计算三位一体综合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三位一体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方法同书面评审的学考成绩折算方法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1网上报名与材料上传3月1日上午900至3月21日下午1700考生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所有申报材料2书面评审3月23日至3月30日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31日至4月8日4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准考证打印4月11日至4月16日5综合素质测试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4月20日起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按专业报名限报1个专业报名时登录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站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填写并打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将以下申报材料拍成照片须为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考生在上传申报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正反面照片放同一个页面以上材料按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
第二十四条学校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5100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学校主页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网址三位一体网上报名专栏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5综合素质测试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4月20日起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2月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正反面照片放同一个页面以上材料按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若考生所上传书面材料中的报考专业与报名系统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不一致则以系统为准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