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普通类提前录取中定向招生按浙江省相关文件执行。
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按新高考改革方案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3.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成绩我校使用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成绩。
浙江省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档到考生填报的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7.5*50%,专业成绩为考生省统考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省外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外语成绩。若外语成绩也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所在省份若无相关依据,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
湖南省执行省艺术类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4.省内地方专项计划具体计划和投档录取规则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省外国家专项计划具体计划和投档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2021年进档录取的预科考生,经预科结业考核合格后录取到预科所就读的具体专业。
6.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院校志愿不设级差。
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6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平行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或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须符合所填报志
8.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浙江省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平行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余省份(自治区)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学院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学院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学院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2022年浙江理工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录取排序中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参照生源省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如生源省无同分排序规则,则分别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高者优先。
2020年浙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同时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同时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辽宁省河北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择优录取服装设计与工程中美合作项目服装与服饰设计中美合作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普通类提前录取中定向招生按浙江省相关文件执行免学费专业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按新高考改革方案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其他
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