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批次 | 省控线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2022 | 本科提前批 | 362 | 普通类 | 680 | 95 |
| 2022 | 本科批 | 362 | 普通类 | 682 | 72 |
| 年份 | 批次 | 省控线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2022 | 本科提前批 | 404 | 普通类 | 653 | 38 |
| 2022 | 本科批 | 404 | 普通类 | 661 | 19 |
| 专业名称 | 批次 | 类型 | 学制 | 人数 |
|---|---|---|---|---|
| 理科试验班类(物理)(电子信息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四年 | 37 |
| 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八年) | 本科批 | 普通类 | 八年 | 5 |
| 专业名称 | 批次 | 类型 | 学制 | 人数 |
|---|---|---|---|---|
| 文科试验班类(经济与金融) | 本科批 | 普通类 | 四年 | 3 |
清华大学的前身清华学堂始建于1911年,1912年更名为清华学校。1928年更名为国立清华大学。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南迁长沙,与北京大学、南开大学组建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迁至昆明改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迁回清华园,设有文、法、理、工、农等5个学院、26个系。
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清华大学成为一所多科性工业大学,重点为国家培养工程技术人才,被誉为“红色工程师的摇篮”。改革开放以来,清华大学逐步确立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长远目标,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学校先后恢复或新建了理科、文科、医学学科和经济管理学科,并成立了研究生院和继续教育学院。1999年,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并入,成立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并入,成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在国家和社会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实施“211工程”“985工程”,开展“双一流”建设,清华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展。目前,清华大学共设21个学院、59个系,已成为一所设有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和医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面向未来,清华大学将秉持“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和“行胜于言”的校风,坚持“中西融汇、古今贯通、文理渗透”的办学风格和“又红又专、全面发展”的培养特色,弘扬“爱国奉献、追求卓越”传统和“人文日新”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国家、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入推进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实现内涵式发展,努力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方面走在前列,为国家发展、人民幸福、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清华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清华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第六条 清华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
第七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核准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等。
第十条 清华大学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清华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改革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清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且符合清华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当达到及格水平)。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清华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强基计划及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清华大学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分数相同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强基计划及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清华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当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清华大学本科统招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上报考定向生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在清华大学本科统招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调阅有定向生报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录取。高考改革省份统招批次定向专业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以该省份物理科目组或物理基础类分数线作为参照。
第十七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任务,面向国家确定的实施区域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军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清华大学在军队飞行院校新生中择优录取学生进入“飞行学员班”学习。“飞行学员班”实行综合评价录取综合评价成绩包括高考相对成绩、飞行筛选成绩、心理品质成绩,男、女飞行学员分别排序。“飞行学员班”培养采取“3+1”模式,学生在清华大学先行学习三年后,在军队飞行院校再行学习一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清华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数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数学英才班等特殊类型和国际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的招生工作,执行相应的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并纳入我校高考录取依据。
第二十一条 清华大学学生学费收费标准: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100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750~900元人民币/学年。国际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遇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或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调整招生录取程序的情形,清华大学相应调整相关招生录取规定,调整后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电子邮箱:zsb@mail.tsinghua.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www.join-tsinghua.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10-62783000 (学校纪委监察室)
清华大学大力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学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鼓励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完善学生经济资助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放心上学、安心读书、充满信心地完成学业。多年来,学校一直郑重承诺并切实履行下列诺言:不让一个勤奋和有才华的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校始终把经济资助体系建设作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办学过程中的一件大事。从06年8月起,学校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开始实施新的经济资助体系。在去年入学的2006级新生中,凡是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100%受到了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也100%地得到了解决。
1.新生报到前
入学补助。如果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不能提供到学校的路费,新生可以与学校学生处联系,申请入学补助。核准后,学校会及时把入学补助寄到新生家中。
学生处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生处 清华学堂 1203A 室,邮编:100084。联系电话是010-62782028,传真010-62789640,电子邮箱地址是:xscswb@tsinghua.edu.cn。
2.新生报到时
绿色通道(临时贷款)。学生入学时,即使没有带任何钱,仍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自1998年起,学校将临时贷款的发放与迎接新生工作结合起来,在全国首创了“绿色通道”,帮助因各种原因无法交清学费的学生及时办理报到手续。目前,新生在报到时可以申请最高额为6500元的无息临时贷款。2006年,共有10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时顺利申请了临时贷款。
3.新生入学后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认定后,可以申请助学金。助学金是无偿资助学习刻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形式。目前,学校已经设立了100余项不同等级的助学金,每年有近三千名经济困难学生获助。资助金额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为每人每年1000元—12000元不等,全年共计给本科同学发放助学金700余万元。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进行一定财政贴息的政策性商业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上学期间经济困难的主渠道之一。学生在入学报到后,学校将统一安排办理申请贷款手续。大一学生可以一次性连续申请4年,每年申请最高额为6000元,可以选择还款年限,最长可以在毕业工作后六年内偿还贷款本息。
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助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来偿还临时贷款。通常新生在第一学年都能够归还临贷,且归还的手续较为简单。另外,高考或竞赛成绩优异的新生,可获得最高额度为5000元的新生奖学金。
4.第一年寒假后
勤工助学。新生从第一个寒假开始,就可以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校鼓励学生自立自强,通过自己课余时间的劳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每年学校通过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发放的工资超过400万元。勤工助学岗位由图书馆、物业中心、保卫部、机关部处等校内单位,每小时提供8-10元报酬,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小时再补助4-6元。2007年寒假,勤工助学同学人均获得报酬1300余元。
在校内勤工助学工作中,学校不仅提供经济资助,更重要的是给予感情和思想上的关心。学校通过业务培训、集体活动和评优奖励等方式,加强勤工助学的队伍建设,使同学们在劳动中锻炼能力、广交朋友,帮助同学们树立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精神。
5.大二年级
奖学金。升入大二年级后,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以申请奖学金。目前,学校设立的奖学金约100种,包括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综合奖学金、10余种单项奖学金。目前,在校生中超过1/3的学生可以获奖。同时,对于因基础较差导致成绩相对较低但学习努力、进步较大的学生,可以申请学习进步奖。此外,部分院系还设立了院系一级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院系的优秀同学。2006年全校本科生获得的奖学金总额逾千万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奖学金的情况比较普遍。
6.日常生活
困难补助。困难补助是政府和学校专门为特殊困难的学生设立,主要用以解决突发性的临时困难(如对受灾地区学生、家庭遭受突然变故的学生的补助),另包括冬衣补助、假期交通补助、教材补助等。每年学校发放困难补助超过100万元。
临时贷款。从2006年起,因为突发事件临时出现经济困难的同学,可以在学期中的任何时候向学生处提出小额无息临时贷款的申请。
近几年,清华大学学生们的生活条件有了较大的提高。明斋以北的饮食广场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是目前国内较大的现代化学生餐厅;全校十余座学生餐厅,已全部实现了“服务餐厅化、售饭微机化、燃料燃气化、厨具不锈钢化”。餐厅里各种中式快餐、冷盘、小吃、小炒、砂锅应有尽有,花样翻新;餐厅内五彩的快餐桌椅、窗明几净,刷(磁)卡代替了现金与饭票,用餐完毕学生再无需自己清洗碗筷。清华学生餐厅之优质廉价、味美舒适享誉国内高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E-mail:zsb@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join-tsinghua.edu.cn
专业高分低分平均分建筑学(含城乡规划)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国际班)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实验班)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软件工程航空航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医学实验班临床医学经济与金融(国际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定向国防)机械工程(定向兵器工业)测控技术与仪器(定向航空)航天航空工程(定向航空)核工程与核技术(定向中
专业高分低分平均分建筑学(含城乡规划)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国际班)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工程力学(含钱学森力学班)航空航天工程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经济与金融(国际班)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方向)电子信息类(定向国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定向
专业高分低分平均分建筑学(含城乡规划)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航空航天工程工程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经济与金融(国际班)工商管理类(会计学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定向国防)自动化(定向国防)新闻学(新闻与传播)(定向国防)机械工程(定向兵器工业)自动化(定向
专业高分低分平均分建筑学(含城乡规划)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软件工程航空航天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医学实验班经济与金融(国际班)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方向)自动化(定向国防)航天航空工程(定向国防)新闻学(新闻与传播)(定向国防)机械工程(定向兵器
专业高分低分平均分建筑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机械系)测控技术与仪器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航空航天工程工程力学(钱学森力学班)工程物理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医学实验班生物科学经济与金融(国际班)航天航空工程(国防生)新闻学(新闻与传播)(国防生)核工程与核技术(定

清华大学2018年辽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文科试验班类(经济、金融管理)((经济与金融(国际班)、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科录取分数线为657分,核工程与核技术(定向)(定向)(定向专业)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68分,工科试验班类(机械、

清华大学2019年辽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车辆工程(定向工业)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65分,机械工程(定向工业)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66分,核工程与核技术(定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68分,文科试验班类(经济、金融管理)(经济与金融(国际班)、会计学

清华大学2020年辽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文科试验班类(文社会)文科录取分数线为669分,法学(国际班)文科录取分数线为670分,机械工程(定向工业)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72分,文科试验班类(经济、金融管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674分,核工程与核

清华大学2021年辽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文科试验班类(经济与金融)历史类录取分数线为672分,理科试验班类(物理)(电子信息类)物理类录取分数线为694分,临床医学类(医学、方向)(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实验班))物理类录取分数线为700

2022年清华大学辽宁省招生专业:文科试验班类(通用基础类)(经济与金融(等专业))、理科试验班类(物理基础类)(电子信息类(等专业类))、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八年)等3个专业。2022年清华大学辽宁省录取分数线(供大家参考,如有与官方

清华大学辽宁临床医学类(医学、方向)(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实验班))录取分数线为700分(物理类)。清华大学辽宁临床医学类(医学、方向)(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实验班))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临床

清华大学辽宁理科试验班类(物理)(电子信息类)录取分数线为694分(物理类)。清华大学辽宁理科试验班类(物理)(电子信息类)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理科试验班类(物理)(电子信息类)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69

清华大学辽宁文科试验班类(经济与金融)录取分数线为672分(历史类)。清华大学辽宁文科试验班类(经济与金融)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文科试验班类(经济与金融)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67216清华大学辽宁文科试

清华大学在辽宁省录取批次:2021年为本科批,2020年为本科批,2019年为本科批,2018年为本科批,2017年为本科一批。2022年清华大学在辽宁招生专业有理科试验班类(物理基础类)(电子信息类(等专业类))、文科试验班类(通用基础类

2022年清华大学辽宁录取分数线:物理类最低分为680,最低位次为95;历史类最低分为653,最低位次为38;2022年清华大学辽宁招生计划:(1)物理类的专业有:理科试验班类(物理)(电子信息类)、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八年);(2)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