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监督落实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申请人导师回避)组成,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与初选。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至少两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回避)组成,对参加综合考核的申请人进行考核,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2023年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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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2023年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3项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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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复试的组织

2023年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形式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