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有其它规定不参加推免的学生)。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6)平均学分绩点(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排名在本专业前50%。
(7)按培养计划前三学年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其他科目合计不合格不超过1科次且经补考合格。
(8)因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推荐工作对英语专业四级及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暂不作要求。
(9)所有申报“推免保”专项计划的学生,须通过由学生处“歆苗计划”骨干训练营综合能力考核,依据成绩排序决定“推免保”计划的推免专业考试资格。所有申报“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参加由校团委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依据成绩排序决定“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推免专业考试资格。
(10)“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保”专项计划名额不按学院分配,全校学生可自由申报。申请“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涉外法治人才本硕贯通培养”专项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已通过“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2022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获得拟录取资格。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①在校期间因违法受过任何法律处罚或因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受过纪律处分;
②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③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
2.个人申报
2022年9月10日8:00—9月14日17:00。凡符合以上申报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向本人所在学院提交《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校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推免申请表》)及综合素质分证明材料。
注意:
(1)申请人须将综合素质分证明材料送附件1“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中最后一列的认定部门审核,并加盖认定部门公章。未加盖认定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无效。
(2)《推免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招生下载”栏目下载。

202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02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各学院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

202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综合素质分

202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学业成绩分

202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学院审核

202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学院上报工作方案

202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

202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202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申请条件

202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个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