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核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考核阶段。
(二)初选
招生专业学位点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等三个方面用打分的方式进行初选,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再以专业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3:1。初选结果在招生专业学位点网站上公布。
(三)复选
1.笔试:由招生专业学位点组织、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笔试。
2.学术报告:由招生专业学位点组织考生公开进行至少20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招生专业学位点成立专家组承担考核工作。
考核结束后学位点整理提交《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表》等考核材料。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考核工作在2023年5月中旬结束,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见学位点实施细则。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按各专业考生初选、笔试、学术报告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研招办审核后在招生专业学位点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审定通过后,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全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为十个工作日。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核、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答案来源于: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报考“临床医学硕士(1051**)”专业,要求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满3年,或已经获得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1)临床医学(除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核医学以外各专业)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五年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2)眼科学(105116)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五年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3)麻醉学(105118)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五年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4)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五年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5)放射影像学(105123)和核医学(105125)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五年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6.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00)、公共卫生硕士(105300)只接受①相关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或②已经获得相关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考生报考。
7.护理硕士(105400)只接受①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或②已获得《护士执业证书》或成绩单的护理学专业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9.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的“农村订单定向生”类考生(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准考或录取资格。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n,教育网址:https://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一周内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以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网上(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课程或课程设置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科阶段成绩证明或本科成绩通知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8.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名(含推荐免试生和专项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我校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并已公示的202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0854电子信息)暂不列入2022年招生计划,终是否招生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
入校后,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学校设立金(含国家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省级优秀研究生奖、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奖、校优秀硕士论文奖,提供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酬金。
1.网上确认时间:2021年11月1日9:00至11月4日17:00。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2:00。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确认期间不得修改信息。
2.网上确认流程
考生凭研招网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网上确认。请认真阅读报考点公告及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再次确认报名信息内容准确。
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所需上传材料具体要求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上发布的新信息)。考生须确保填报及上传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上传材料成功后,审核结果一般于48小时内通过网上确认系统进行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请及时查询审核结果。
如系统反馈显示“审核通过”,说明已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如系统反馈提示“审核不通过”,请根据反馈的提示内容尽快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如补充材料后仍反馈“审核不通过”,请考生务必于11月5日14:00前致电020-39352060,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指导网上确认操作。
网上确认咨询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每天9:00-17:00,11月5日9:00-14:00。
1.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2021年12月18日至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按照《准考证》上“报考点说明”和“招生单位说明”进行考试准备,并在考前一周登录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查询考试注意事项。
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基本条件
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采用“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考方式及招生规模
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培养目标、学制与学习方式
2020年广东药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2021年广东药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2022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开通期间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3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页复印件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3其他证明本人在科研学习方面有突出表现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
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选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