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综合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内容、分数和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确定。
考生在参加学科综合考核时还需要携带证件及材料原件如下:
(1)考生本人“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2.doc)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4)本科和硕士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
(5)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
(6)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EI文章的检索报告原件);
(7)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5.录取
各学院根据材料审核结论、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导师和本单位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原则和名单。拟录取的申请者可以选择2023年春季或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研究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通知材料审核

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通知报名及材料提交

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通知工作程序

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通知有关说明

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通知申请者的学习经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通知申请条件

2022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通知综合考核

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申请-考核

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通知外语水平考核

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通知综合考核